受委托,對位于十堰市茅箭區二堰街辦人民南路21號1幢(1-8)-1的房屋進行公開招租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標的情況:
房屋位置 |
租賃面積 |
競租保證金 |
租賃期限 |
掛牌價(元/㎡.月) |
業態要求 |
人民南路21號1幢(1-8)-1 |
1352.24㎡ |
5萬元 |
5年 |
26 |
非銀行、保險及保險中介機構 |
標的坐落于十堰市茅箭區二堰街辦人民南路,周圍有十堰市太和醫院、東風商用車公司(十堰直銷公司)、中國工商銀行三堰支行、十堰中心客運站等單位,地理位置佳,交通便利。
本標的為混合結構辦公用房,總層數8層,建成于1991年,建筑面積1352.24㎡,每層面積約170㎡,室外鋪貼為外墻磚,內墻面為乳膠漆粉刷;地面鋪設地板磚,水電齊全,可用作公司辦公、培訓機構等。
二、公告期限:自2023年5月5日起至2023年5月10日止。公告期滿,按照每5個工作日一個周期自動延期。
三、承租條件:
1、本標的按現狀整體招租,可整租后再分租。
2、意向承租方須足額交納競租保證金(不成交全額無息退還),企業法人、自然人報名均可。
3、承租方須在競租成功后3個工作日內,與出租方簽訂《房屋租賃合同》(租賃合同范本詳見我公司網站公示),并在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按租賃合同向出租方支付首年租金。
4、承租方競租成功并按約定交納首期租金后,競租保證金扣除交易費用后原賬號返還。承租方不支付首期租金,不按公告及租賃合同履行約定,將被取消承租資格,競租保證金不予返還,該標的擇期重新掛牌競租。意向競租方繳納競租保證金后不參加競租的,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。
5、禁止從事銀行、保險等金融服務類項目,禁止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行業。
四、報名方式:
意向承租方在公告周期內,將競租保證金匯入我公司指定帳戶(以銀行到賬為準),并持有效證件到我公司辦理報名登記手續,方可取得競租資格。本次招租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承租方,每個公告周期滿,如有意向承租方報價,則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承租方。租賃成交后,本公告自動終止。
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十堰產權交易有限公司
開戶行: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大學城支行
賬號:567758397138
地址:十堰市天津路27號建科大廈12樓
聯系電話:0719-8615513
聯系人:李女士
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十堰產權交易有限公司
2023年5月5日
房屋租賃合同/upload/20230505/64546d685899e.docx